萨福克市适用以下地方法令:
- 秒。 22 - 86 。- 损坏或毁坏围栏、树木或植物;射击枪支。(参考)
任何人损坏、污损或移除任何墓地围栏、墓地或坟墓围栏、纪念碑、墓碑、石板、骨灰瓮或其他附属物、或其上的任何铭文或装置,均属6级重罪。任何人毁坏或伤害墓地中的任何树木、灌木、藤蔓、植物或花卉均应犯有1级轻罪。任何人在任何墓地使用枪支、狗或其他方式打猎,或在任何墓地使用任何枪支、手枪或其他火器射击,每次违法行为将被处以不超过 $ 500的罚款。 00 ;但本规定不适用于在任何陆军、海军或海军陆战队员的坟墓上鸣放军礼,也不适用于在阵亡将士纪念日鸣放军礼。
(代码1976 ,§ 6 - 8 )
- 秒。 54 - 122 。- 释放。(参考)
(a)定义。下列单词、术语和短语在本文中使用时,应具有本节赋予它们的含义,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明了不同的含义:
人口稠密地区是指从任何五个或更多地块或区域的外部边界延伸200码的区域,每个地块或区域都至少与另一个地块相邻,每个地块或区域的面积为一英亩或更少,并且每个地块或区域都包含供人类使用的建筑。气枪是指任何设计为枪状的器具,通过气压作用发射 BB 弹或弹丸。“气动枪”包括彩弹枪,它利用气压作用射出装有油漆的塑料球,以标记撞击点。
(b)禁止。任何人进行下列行为均属违法,并构成3级轻罪,应按照第1 - 14节 ( 3 ) 的规定进行处罚:
( 1 ) 使用枪械或气枪:
a. 在任何人口稠密的地区;
b.未经所有者许可,在距离他人拥有的任何用于人类居住或商业目的或用于储存个人财产的建筑物200码的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用于饲养牲畜或用于其他农业附属储存用途的建筑物;
c。距离城市内任何公共街道、二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0码以内,但允许的射击范围除外;或
d。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或霸占他人财产。
( 2 )未经许可,在他人财产上或在其上射击长弓、复合弓或弩。
( 3 )使用步枪猎杀熊或鹿,除非站在距离地面至少15英尺的高度;但是,对于所有法律上认为有残疾的人,明确不适用使用步枪必须站在距离地面至少15英尺的高度这一要求。
( 4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经父母、监护人或经父母或监护人批准的其他成年监护人监督,在公共或私人场所使用气枪。( 5 )所有未经父母或监护人书面同意, 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得在地方管理机构指定的任何场所或经所有者同意的私人财产上使用气枪。(c)例外。本节规定不适用于:
( 1 )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也不适用于为维护或保护人类生命或财产而必须使用武器的任何情况。
( 2 )在城市允许的狩猎开放季节,可以使用前膛枪进行猎物狩猎;但是,使用这种前膛枪的架子必须距离地面至少十英尺;但是,对于所有法律上认为有残疾的人,明确规定使用这种前膛枪的架子必须距离地面至少十英尺。
( 3 )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第29 . 1 - 529条,在农业分区内五英亩或以上的土地上猎杀鹿。
( 4 )在经批准的射击场设施、可以使用枪械的其他财产、或在私人财产上或内部,经所有者或合法占有者许可使用气枪,但必须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射弹越过财产界限。就本款而言,“合理谨慎”是指气枪发射的方式应使射弹被挡板、土堤或栅栏限制在财产范围内。跨越或超出财产边界发射射弹将产生可反驳的推定,即气枪的使用未以合理的谨慎进行,并构成3级轻罪。(Ord. No. 64-93, § 18-15, 9-1-1993; Ord. No. 86-01, 7-18-2001; Ord. No. 09-O-046, 9-2-2009; Ord. No. 10-O-33, 4-21-2010; Ord. No. 13-O-051, 6-19-2013)
州法参考——《弗吉尼亚州法典》第15 . 2 - 1113规定了采用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