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维尔市适用以下地方法令:
- 秒。 40 - 5 。- 射箭狩猎季节。(参考)
在弗吉尼亚州野生动物和内陆渔业部批准的城市射箭季节期间,持证猎人可以在城市范围内进行射箭猎鹿。除了城市射箭季节外,早期射箭鹿季节、一般枪支射鹿季节和晚期射箭鹿季节也允许进行射箭鹿狩猎。持有执照的弓箭猎鹿人必须遵守弗吉尼亚州法典和弗吉尼亚州狩猎法规的所有适用部分(包括猎物数量限制和标记/检查要求)。在丹维尔市射箭季节期间,任何人在猎鹿时违反以下任何附加城市限制,均属违法行为,并属1级轻罪:
(a) 任何射箭者在从事此类活动时,均应始终持有土地所有者出具的书面许可,允许在其场所内射箭;
(b) 任何人不得从、越过或穿过城市范围内的任何街道、人行道、小巷、道路、公共土地或公共场所射箭,也不得向任何建筑物或住宅射箭,以免被箭射中;
(c) 除非射箭地点距离地面至少 10 英尺,否则任何人不得射箭。(Ord. No. 2006-04.09, 4-4-06; Ord. No. 2007-10.01, 10-2-07)
- 秒。 40 - 7 。- 运输装有子弹的步枪或猎枪。(参考)
(a) 任何人在市内任何公共街道、道路或高速公路上运输、持有或携带装有子弹的猎枪或步枪均属违法行为。任何违反本节规定者将被处以不超过一百美元($ 100 . 00 )的罚款。
(b) 警察部门主管应于1年1993月之前通过挂号信将40 - 5至40 - 7节[法令编号92 - 10 . 2 ] 的规定通知野生动物和内陆渔业部主管。
(c) 本节规定不适用于经正式授权执行合法职务的执法人员或军事人员,也不适用于有理由相信在其工作或业务过程中携带上膛的步枪或猎枪对其人身安全是必要的任何人。
(Ord. No. 92-10.2, 10-6-92)
- 秒。 40 - 17 。- 气枪、吹枪、碎石枪等的放电(参考)
任何人不得在城市内的任何地方发射任何气枪、吹管、碎石枪、弹弓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投掷装置,这些装置不得对人身或财产造成伤害。违反本节规定将构成1级轻罪。本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1 )任何需要使用气枪或弹丸枪进行射击作为训练一部分的 ROTC 学生;前提是,射击必须在 ROTC 教官和/或其助手在场和监督下进行,地点由该教官指定,并经警察局长批准。
( 2 )任何人在专为此类用途设计并经警察局长批准的设施的操作者、所有者或指定人员在场并监督下,射击任何投掷装置,例如气枪、弹丸枪或射箭设备。
( 3 ) 尽管本节有其他规定,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BB 枪(通常称为 Classic Daisy 或类似的 BB 枪),这种枪的设计和制造每次射击只允许按压一次 ( 1 );但是,任何人从或穿过城市范围内的任何街道、人行道、小巷或公共道路或任何公共土地发射此类 BB 枪均属违法行为。任何此类枪支发射的射弹不得离开其发射地点的私人财产。
(Code 1962, § 17-5.2; Ord. No. 93-1.7, 1-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