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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令:库尔佩珀县

以下地方法令适用于库尔佩珀县:

  • 秒。 15 - 2 。- 在车内携带装有子弹的猎枪或步枪。(参考
    • (a) 任何人在该县的任何公共街道、道路或高速公路上运输、持有或携带装有子弹的猎枪或装有子弹的步枪均属违法行为。

      (b) 任何违反本节规定的人均犯有4级轻罪。

      (c) 本节不适用于经正式授权执行合法职务的执法人员或军事人员,也不适用于有理由相信在其工作或业务过程中携带上膛的步枪或猎枪对其人身安全是必要的任何人。

      ( 11 - 16 - 76的顺序)

      交叉引用——第4级轻罪的处罚,§ 1 - 10 。

      州法参考——以上条款的依据,弗吉尼亚州法典,§ 18 . 2 - 287 . 1 。

  • 秒。 15 - 3 。- 禁止在公共公路上或附近使用枪支狩猎。(参考
    • 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 1950 ,修订版)第29 . 1 - 526条的规定,禁止在库尔佩珀县任何主要或次要公路上或一百 ( 100 ) 码范围内,使用枪械狩猎或试图狩猎任何猎禽或猎物。违反本节规定即属轻罪,将被处以不超过二百五十美元( 250 . 00 )的罚款以及不超过三十( 30 )天的监禁,或者两者并罚。“狩猎”或“试图狩猎”一词不包括为了真正进入或离开合法狩猎区而必须穿越此类公路的行为。

      但是,如果弗吉尼亚州野生动物资源部根据弗吉尼亚州法典( 1950 ,修订版)第29 . 1 - 529节颁发了许可证,则本规定可例外。当持有此类许可证,可以使用枪支狩猎或试图狩猎任何猎鸟或猎物时,只要狩猎或试图狩猎是在Culpeper县拥有的财产上或Culpeper县任何主要或次要公路上或附近进行,则无论距离Culpeper县任何主要或次要公路有多远,都允许进行此类狩猎。

      (顺序为6 - 1 - 82 ;顺序为10 - 8 - 1996 ; 12 - 5 - 2023 ,Att.一个)

      编者注: 1年1982月法令并未明确修改本法典;因此,是否编纂为 § 15 - 3由编者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