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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令:查尔斯城县

查尔斯城县适用以下地方法令:

  • 第32 - 11节 - 使用步枪狩猎(参考
    • (a) 在规定的猎鹿开放季节内,可以使用前膛装填的步枪猎杀鹿,但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州和地方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使用任何其他步枪猎鹿。

      (b)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口径大于的步枪。 22禁止使用边缘发火步枪,但在 3 月1至 8 月31期间可以使用更大口径的步枪来猎杀土拨鼠。

      (c) 任何违反本节的人都将犯有3级轻罪,并可能根据1 - 13节的规定处以罚款

      ( 8 - 14 - 1990的秩序( 2 ),§§ 16 - 1 , 16 - 2的秩序; 1 - 24 - 2006的秩序; 4 - 22 - 2008的秩序)

      州法律参考——授权采用有关限制使用步枪的本节,弗吉尼亚州法典,§ 29 . 1 - 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