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将鱼类引入(放养或活体释放)新水域可能会损害环境并破坏公共渔业。潜在有害物种的例子包括:
- 蓝鲶鱼在我们的潮汐河流中数量过多,我们正在不断努力减少其数量;
- 扁头鲶鱼原产于中西部,几乎从孵化开始就捕食其他鱼类;
- 北方蛇头鱼是来自亚洲的外来物种,对其他物种的影响尚不清楚;
- 从饵桶中释放出来的小鱼种,可能会与本地鱼种竞争,并且/或者扰乱重要鱼种的产卵;
- 锈色小龙虾会破坏供游钓鱼育苗的水生植物。
该法律适用于游钓鱼、鱼饵和水族馆物种。所有引进物种都有可能造成重大且不可逆转的损害,而且其影响往往难以预测。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帮助:
- 不将物种运送到其他水域。
- 销毁任何未使用的活饵,或保留以备将来使用。
- 向以下机构报告可疑和非法活动 1-800-237-5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