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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规划和外展委员会章程

2026年1月22日

野生动物资源委员会特此成立并设立教育、规划和外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其责任和具体职责如下所述。

目的:

正如董事会治理手册中所述,教育、规划和外展委员会将评估其相对于董事会法定任务、使命和战略计划的教育、规划和外展需求,并在必要时制定和提交有关这些需求的报告、政策草案和建议,供全体董事会审议。该委员会将定期评估该部门的使命、董事会的政策、长期规划要求和治理手册,并就使命和愿景声明、政策和治理变化以及董事会的战略规划提出建议。该委员会还将调查所报告的违反董事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调查结果。

作品:

该委员会应由不少于三名( 3 )野生动物资源委员会成员组成。董事会主席应任命委员会主席及其他成员,其任期由董事会主席在委员会任命时确定。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应由多数成员组成。

责任:

该委员会将作为董事会的主要工作组,处理以下问题,但不一定限于:董事会成员入职和培训计划、执行董事的绩效计划和评估、立法和/或监管举措、战略愿景和规划、机构使命、机构教育计划和机构外展计划。

会议:

该委员会通常每个财政年度至少召开两 ( 2 ) 次会议,并可根据需要召开额外会议。在特殊情况下,董事会可能会批准减少会议次数。主席可以要求执行董事派部门工作人员出席委员会会议,提供有关委员会业务事项、问题和讨论主题的信息和/或专业知识。

分钟:

每次委员会会议均应编制会议记录并分发给委员会成员审查。会议记录将在下次委员会会议上获得批准。

具体职责:

  1. 为主任提供指导,为野生动物资源委员会新成员制定入职培训计划。新成员上任后应尽快为其进行培训。
  2. 与机构主任、自然资源部长和州长办公室(必要时)协调,制定构成机构主任年度绩效计划的工作要素和绩效期望。
  3. 制定绩效评估工具,每年对主任进行绩效评估。此项评估应于每年十月进行。
  4. 征求董事会和主任关于该机构提交给自然资源部长和州长审议的具体立法举措的建议。
  5. 审查并定期评估该机构的使命宣言,并就所需的变更、更新或其他修改提供建议。
  6. 协调该部门的运营战略愿景和规划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作为确定计划优先事项和资源分配的基础。
  7. 审查并定期评估该部门的教育计划,以确定这些计划是否继续与该机构的使命和战略愿景/计划保持一致。如果需要的话,建议进行更改。
  8. 审查并定期评估该部门的外展计划(针对选民和其他公众),以确定这些计划是否继续与该机构的使命和战略愿景/计划保持一致。如果需要的话,建议进行更改。
  9. 根据需要,建议对董事会所有成员进行额外培训/继续教育,以确保董事会有能力履行其义务(信托责任)和期望(忠于使命)。
  10. 审查所有董事会政策并向全体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